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分:A正常办理、B补办、C1996年1月1日前出生婴儿三种情况。
A 正常办理
申请人出生时间:1996年1月1日至今
出生地点:所住医院
申请原因:首次申领
首次签发表
提供亲生父母亲身份证等相关资料
以上证件复印件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姓名,一经打印,不得更改。不得写繁体字,不得自造字,必须以《新华字典》为依据。
2、取证人为婴儿母亲,如母亲未能领证者,可由父亲代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亲笔签名和按手印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时间:
1、开平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时间为周五。
2、开平市中心医院办理时间为周五。
3、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时间为周二、周四下午。
其他医院办理时间请前往分娩医院当面、或电话咨询。
B 补办
申请人出生时间:1996年1月1日至今
出生地点:开平市助产机构
申请原因:遗失、被盗等原因需再次申办
村委会证明
到原接生机构录入档案并核对签名后盖公章及提供《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
将丢失证件编号等信息在江门日报声明作废并提供亲生父母亲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
以上证件复印件
填写《亲子关系证明》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周一、周三)
温馨提醒:
1、如申请人未入户,不需要提供户口本及身份证。
2、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已死亡者可免提供其身份证及户口本,但必须提供其死亡证。
办理时间:
1、开平市妇幼保健院办理时间为周一、周三。
2、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时间为周二、周四下午。
其他医院办理时间请前往分娩医院当面、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