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知道有生育津贴这回事,后悔死了。 去年四月份停了社保(前期累计已满12月),十一月又开始续上(中间断交的没补),今年三月停交,后交了居民医保并且备案了。目前没有工作,也找不到公司挂靠。 1.为了能够拿到生育津贴,可以单独补交综合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吗? 2.8.31预产期,如补交今年三月至今的医疗保险,并持续。但是从去年十一月到预产期8.31.仅十个月,那么我需要补交去年十月及九月的医疗保险凑够连续12个月吗? 3.这情况能算灵活就业人员吗?灵活就业人员的津贴是否直接按照去年的平均工资水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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