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公司陆陆续续找我谈话劝我离职,那时候补偿两个月工资,可是为了生育险我不妥协,要求其买社保到生育完后两个月,公司不肯,昨天又来找我谈话说愿意帮我买社保到2016年2月份,但是只一次性补助我3000元工资,本人文员一个月工资2000元。如果同意就让我自己写一份离职证明给他,他给我一份附加条件的证明,就是下面电脑打印的,说是盖公章给我。我怕用人单位反悔始终还是没有写离职证明,大家说说他给的这份东西有效吗?如果我不写离职证明他就不给我这份东西了。昨天谈话都有录音的。。如果和我解除劳动协议我去哪里可以投诉他们呢??请各位宝妈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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