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一星期之前在幼儿园被一个小男生抢玩具压在身子底下,导致右手臂尺骨、桡骨骨折,目前已经一个星期了,肇事孩子家长和班级班主任来家里看望过两次。从出事到现在都是学校班主任个人掏的医疗费用,我们自己承担的交通费和各种过路费。找过学校谈过两次,因为是在学校发生的事情,老师没有看管到位,学校负主要责任,那个小男孩负次要责任!孩子现在休学在家养伤,孩子是在公立的机关幼儿园发生的事情。等修好了我还想继续留在这个学校。所以也不敢和学校闹的太僵,我曾经提出来要学校补偿孩子在家修养的营养费、护理费,以及减免休学期间的学费!但是学校不同意,一分钱不想拿,说可以帮忙积极治疗,但是没有护理费、误工费那一说!就说学校之前发生这样的事情,帮忙积极治疗之后其他家长都不追究了,也让我们不要追究了,毕竟孩子还要在这里上学。后来我提出来要看监控,本来说考虑考虑看看,院长又以各种理由拒绝!后面还需要定期再做复查,看看会不会留下后遗症!那个肇事孩子的家长更不提钱的事情,就和我说她多么困难,**过几次,家里还有几十万的欠款!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求大家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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