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在三明市第二医院妇科门诊进行无痛人流手术,由阮建芳主导。术后十天出血不止,15日找阮建芳复查。让做B超。18日下午五点多进行手术。手术后已到下班时间,除了阮和本人及家属外,医院已无他人,阮竟让本人与家属自行呆在观察室,自己准备下班走人。术后也没交代任何注意事项。我因为一次手术失败,希望得到更详尽的信息,找阮咨询,阮竟然说那你在这呆着吧,我到下班时间了要回家。后来在我强调说,在没有一个医护人员在的情况下,病人在医院有何意义。在本人的强烈要求下,阮才打电话通知本没有义务的住院部接受。而在等待住院部接收期间,阮则一直强调要回家。 试问一个医生,在一次手术失败后进行二次手术结束之后,对病人不理不睬,医德何在? 试问一个医生,让病人呆在毫无一个医护人员的情况,病人的安全谁来保证,其医德何在? 奉劝各位,到三明二院妇科千万别找阮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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