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是老公的表妹,要离婚了,来让亲戚帮忙集思广益一下。我虽然是学法律出身,但工作和法律完全没关系,当年也没想过从事法律相关工作所以实习都是找金融外贸方向的,法院只去参观过一次学的也是经济法,婚姻法并不精通。
当然这里幸福家庭居多,不过架不住大家眼界宽思路广,上来问问大家收集点信息看能不能帮到表妹。
表妹和老公分居了半年,八号开庭起诉的离婚,表妹是原告,法官就调解让协商财产抚养权的问题,当时表妹急于离婚摆脱那个男人,因为男人和他妈三天两头去表妹家和单位大吵大闹寻吼水,请的律师也不靠谱,擅长经济官司离婚官司只是带过的。判决书上是判决离婚,财产都归男方,小孩抚养权归男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处房产,表妹去名字,写上小孩的名字,抚养费用由男方承担,表妹不支付抚养费。其实去名字的意思是替代不付抚养费的,但是判决书上没写明。
前天男人和他妈来领小孩,还要很多东西,要把小床,水壶什么的搬去,因为这些东西表妹的妹妹的小孩在用,就不愿意呵呵他,两家就起了点争执,男人就说不给东西小孩不领走了。过了会男人又回来说要领小孩了,但是表妹他们不愿意给他了,男人还动手打人了。
现在表妹觉得这个男人没出息还暴力倾向严重,又想争取回抚养权,而且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也要推翻,不愿意去名字了,还要男人给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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