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语言组织能力太差了,是这样的:我在事业单位工作,孕后一直病假,预产期是11月13号,现在最近一次病假开到了9号(是在熟人医院开的,就是病假条自己想开多久都可以的情况)但是之前有听说产假有15天必须放在产前休,我是想呢尽量先病假,产假留着生完后用。我也问过单位人事,事业单位人事大家懂得,身兼数职,人事给我的答复是不清楚,帮我打听打听,这一打听就是一个月也没动静…今天人事打电话跟我说了生完领生育金的事,意思就是生好赶紧去另生育金,这样单位就不用给我发病假工资了嘛,然后让我老公再带现金去单位缴产假期间的三险一金,个么我在想我继续再请病假是不是没什么意义了?是不是单位还是按照产前15天算产假的呢?是不是晚点领生育金就可以晚点开始休产假呢?
你单位人事的处理方式是对的。像你这样一直休病假的来说,就是按照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如果你提早生了,没有休满产前15天的,可以产后休。社保给的生育金和你休假天数是一致的,产检期间单位可不再发放工资,但社保和公积金个人部分是需要自己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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