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格了,目前怀孕12+5天了,晕晕乎乎的犯错误考勤时间给我改了。领导以公司名义想开除我!让我自己写离职单或者公司罚款我三个月的工资!那不等于故意给上套吗?我该咋办!在上海可以这么做吗?急救哦各位亲们妙招吧!公司现在有三个条件让我自己选择期一:让我辞职!其二:公司按照我的工龄赔一个月工资、期三让我自己写检讨书!接受错误罚款三个月的工资,自己提交写犯错理由任公司处理!三选一!我想说的是难道我就属于犯死罪了吗?没有自己选择权利吗?我抗议我该怎样维护我个人权益保障!我维护有用吗?可取吗?我是法盲大家指点迷津一下,谢谢各位
你说的很对、今天有去虹口仲裁咨询过、这个不算大错误、毕竟是怀孕期间可以调解的!至于三个月也是领导乱用职权的范围,最多罚款扣除工资的10%三个月的工资全部没收罚款,那是乱用职权的!她若罚款就让她扣好了,等工资证明出来,仲裁就可以出面调解啦、到时候公司面临的是巨额罚款问题!我的工资会一一解决的,谢谢啦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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