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 “十恶不赦”出自于《齐律》的“重罪十条”: 1、谋反,这历来都被视为十恶之首。 2、谋大逆。指毁坏皇家宗庙、陵寝、宫殿的行为。 3、谋叛。谋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敌对国家。 4、恶逆。指打杀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长辈和尊亲。 5、不道,无道。 6、大不敬。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伪造御用药品以误犯食禁。 7、不孝。指咒骂、控告以及不赡养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辈死后亡匿不举哀,丧期嫁娶作乐。 8、不睦。 9、不义。指殴打、杀死长官(一般指州县长官),丈夫死后不举哀并作乐改嫁等。 10、内乱。指与祖父、父亲的妾通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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