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是跟我老公离婚后发现怀孕的!反正感情也走到了尽头,肯定不可能再复婚了!!但是楼主不想打掉孩子!!孩子是无辜的!更何况,楼主学佛的,虽然不是完全迷信,但也觉得生命可贵!!所以上网了解了下非婚生子上户口的问题!!才发现!!上天佑我啊!! 《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条规定》,已经颁布实施。 我又上网查了下具体12条规定!大致意思是!!小孩出生上户口是基本的人身权利!只要有出生证明就得上户口,并且不能收取社会抚养费。具体如下! 一、依法登记出生人口 (一)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切实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口登记的法定权利。 (二)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生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安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户口管理规定,擅自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不得将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长效节育等措施相挂钩。 (三)出生人口依法享有户口登记权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违法生育及被遗弃的婴儿等,都应登记户口。 具体事项大家可以去百度一下!!总之,各位宝妈!!单亲妈妈,不要有太多小孩上户口的烦恼!!安心养胎,安心胎教,定期检查…开心的迎接我们可爱的小宝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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