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有过一段婚姻,但那时候小不懂事,没多了解男方为人就跟他结婚了,但没领证。因为他结婚前对我很好,结了婚后就变了个人,天天不是骂我懒就是对我家暴,其实我也不懒,他上班我也上班,下班回来谁都累,我还要给他洗衣服,做饭晚点就得挨他骂,好像我上班不累一样,回来还得我洗衣做饭,样样家务活都是我做,他下班回来就只知道打游戏,跟他在一起一年我彻底受不了了,就直接走了,自己出去另外一个市上班,差不多三年了再也没跟他联系了。现在我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可能因为年龄比我大六七岁的原因,对我很好也挺关心我,现在我也怀孕了准备结婚。但是我还是没忍住把我以前那段婚姻跟他坦白了,他刚开始接受不了,后面还是原谅我了。后来他姐也知道了这事,说让我尽快去跟以前那男的讲清楚离婚,如果以前男方家想要回彩礼,他姐就凑钱帮我们还,你们说我应该拿这个钱吗?拿了这个钱是不是就代表没彩礼了呢?都说女人不要点彩礼感觉自己不值钱,我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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