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叫黄贤国,是山东省巨野县中黄堂村人,现有一个宝宝不到三岁的,老婆是一名服装厂的普通工人。
但是2017年4月27日晚上八点是我这辈黑暗的一刻。
我与两名同事乘坐公司面包车,在天津市南开区快速路发生了重大车祸,导致目前生活不能自理,
其一处左大腿(膝盖旁)粉碎性骨折。
其二处左大腿粉碎性太严重神经严重受损左脚无知觉需做神经修复手术。
其三处右大腿(股骨头处)分裂性粉碎性骨折,
其四处右脚踝骨折小腿小骨粉碎性骨折,
其五处右肩膀粉碎性骨折,碎成四块。
其六处肋骨三根骨折,
其七处脊椎骨两节受损,小骨骨折。
现在已经花费进二十万,因无力承担高额收费其中二处三处四处还未做手术。
父母均为务农为生,还有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要赡养,本来不富裕的家庭,早已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
现在已和解为由公司已签订不合理合同为由,不承担医疗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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