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恋爱三年,结婚半年多了,我家是异地的,跟随到他们这边已经有两年多了,没结婚之前他们家拿钱给我俩开了个书店,我老公是修车的。平时店里还是比较忙的,他妈妈就帮我守着这个店帮我们做饭,总是因为买菜得问题向我老公提出让我去买菜。店开了有两年多了,中途我们没结婚他爸爸就向我们借了三万块钱,盖了个大库,结婚我们没有房子库给了我们,小店也是我们的。结婚答应给十万彩礼,结果结婚之前给了我俩五万,剩余五万说结完婚给,结完婚出于他们家里要还债,剩余五万也没给。结婚的东西本来就是我们制备的,结婚之前的三万也包括五万在内了。中途他爸爸又向我们借钱,我们没有借给他。因为我们盖库房欠了他们家亲戚两万块,今天他们家亲戚来要了,他爸爸没有钱又向我们借两万,他爸爸说好了到秋直接把剩余的五万也还给我们俩,借三万的时候就是说还,到最后放在彩礼一起给我们,朋友们你们说这钱应该借给他们家么?
你给你父母养老吗?还是卖给婆家了?如果不是,为啥所有的都得婆家付出呢?以后你给你父母养老,他给他父母养老,孩子是你们共同的,而且你公婆并没有不管你们啊,给你们开书店,婆婆给你们煮饭等等,这些不是付出吗?你父母都做了什么呢?就等着收彩礼养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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