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的时候在医院生产出了事(我女儿出生后没有多久就走了),后来舅舅帮我打官司。期间不想太麻烦舅舅,也担心他不是专业的有的事情弄不来,就到省会城市找律师,大概问了一下要一万多。回来的时候跟舅舅说了想听他的意见,舅舅说现在律师也没有什么用,写状纸他也会。他说我们要是信他的话就让他来,还可以帮我省到律师费。舅舅的好意我也不好拒绝就让舅舅做了我的律师。因为医疗官司需要做鉴定,鉴定后的比例就是最终的赔偿标准。舅舅担心省内鉴定对我不利,就一直没有同意。因此拖了两年多。可能因为时间太久了,舅舅也开始对我的官司有点不耐烦了。我就同意了省内鉴定,鉴定申请书也是我花钱请人写的。结果很快下来了医院主要责任。法院也很快判决医院百分之七十的责任。拿到赔偿款45万之后我就把请律师12000的费用给了舅舅。然后我的亲人都嫌少了(也包括我舅舅),说没有我舅舅我官司都不会打,觉得我得到这45万全是因为我舅舅。所有人都觉得我得到这些钱是因为我舅舅而不是因为我承受的伤害。他们都觉得我拿的钱应该和我舅舅成正比。比如8个点10个点。你们觉得我给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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