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三姊妹,有个弟弟在外面上班没有结婚,过年才回来,妹妹还在读书,我们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就有小孩,在一起两年了,女儿刚刚满两岁,自己带的,因为他们都要上班,老公是做工地的,一直跟着公公上班,赚的钱都是公婆管着大家一起用,我们需要就给,没有了就自己拿,因为我天天要买菜给他们煮饭,前不久老公因为钱跟公婆吵起来,就说要分家,然后把家里一千多块钱给分了,婆婆拿了900给老公,婆婆说你上班有多少钱算出来等工资结了全部拿给你,一分不要你的,我当时没有参与,然后婆婆气的几天没和老公说话,我觉得这只是气话,一套房根本分不了,而且他弟弟也还没有结婚,要分也是大家商商量量分,然后我在老公那把钱拿过来,也有拿来买菜做生活费,我没有乱花,婆婆也跟我说没钱包里有自己拿,几天后大家也像平常那样有说有笑,后来工资结了点,公婆就叫我去重新办张银行卡,先转一万五给我们,我的身份证又过期了,要20天才拿的到,就一直没去办银行卡,你们说我该怎么办,那个钱应该怎么用,我们自己用还是一家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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