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年夜饭,一家人吃饭(公公婆婆、我跟我老公,还有我孩子,以及大姑姐)我大姑姐跟他老公准备离婚的,回来住快一年了,但是离婚证还没领。吃饭前给红包,我跟我老公给了父母一人一千,然后我老公又说我儿子出生第一个新年,就给我儿子包了一个666,公公婆婆一人给我儿500。我老公这边是长辈要给晚辈红包,公公给完我儿红包就跟我说,没有钱了,我们这辈就不给了。说实话当时我就有点不高兴了,我跟老公17年12月在他家办婚礼,18年正月在我家办婚礼,所以我也算新媳妇吧,17年年底在我家过年,他爸爸又给我跟我老公,他姐姐,姐夫。发了一人一个200的红包,我第一年在他家过年说没有钱了,我3号才回这边,已经给了我婆婆6千了(年夜饭给的钱不算)当时有点不高兴,不过想想给了我儿子,也算可以了。然后发生了一件我理解不了的事。在我们都给完红包之后,我大姑姐给了我儿子一个10块钱的纪念币,对我儿子说,姑姑给你一个纪念币,然后跟我强调了四五遍叫我把这个纪念币收好。我当时就觉得尴尬了。我跟我老公在一起快5年了,每年都给她女儿800红包,怎么今年我儿子第一年她就给个10块钱的纪念币,今天实在忍不住了,问我老公,为什么你姐不给我们孩子压岁钱,就给个10块钱纪念币。我老公说他也不知道,并且为他姐做解释,说他姐怎么不给别人,就给我儿子,说明这个纪念币他姐看得重,还说她也不容易,我瞬间炸毛了。我就说她不容易,我容易吗?哪个人容易?然后他就安慰我,叫我不要生气什么的。想知道如果换做是你们,你们会生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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