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们村有个孕妇怀孕七个半月了突然见红了,她家人送去医院生了,但是由于宝宝早产医院医疗设备不足,要求他们转到其他大医院 ,医生说也能养活但是要花二十万左右,他们家本来就不富有,公公有病一年四季吃药,弟弟还在上大学,全家人都靠婆婆一个人扛起来,二十万对他们在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然后就把宝宝抱回家了,到家不到五分钟宝宝走了。作为一个母亲,听到这里好心疼.那位宝妈都要崩溃了。听说有很多原因有人说她当天早上骑电瓶车去赶集路烂颠掉的,有人说她公公天天贴膏药膏药含有麝香,她经常问到才掉的,昨天见他公公和几个老头说话,他很自责,哭得好伤心,我觉得既然小孩已经没了就不要追究谁的责任了,知道什么原因下次注意就是了,追究责任只会影响一家人的感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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