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斯贝尔斯的教育思想
德国存在主义哲学家、心理学家和教育家雅斯贝尔斯(1883-1969)是存在主义教育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大学的观念》(1946)和《什么是教育》,集中反映了他的存在主义教育思想。
1、教学方法
雅斯贝尔斯反对采用强迫的方法使学生学习。他强调说,“所有外在强迫都不具有教育作用,相反,对学生精神害处极大。”他指出:“只有导向教育的自我强迫,才会对教育产生效用。”他批评当时一些学校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认为那样削弱了学生的“反思能力”和“反复思考的习惯”。他主张:(1)要适应儿童的天性和能力,因材施教。(2)教学既要使学生掌握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发展学生的理解力、思考力等多种能力。(3)模仿古希腊教育家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他认为,在教学中,师生关系是平等的,彼此之间可以积极开展讨论和交流。
2、论“全人教育”和“全民的教育”
雅斯贝尔斯认为,学生仅仅获得知识是不够的,他们还应成为“全人”(the wholemaN)。他提出,要改善学生的人性,这种人性包括倾听别人的观点、从别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诚实、守纪律、言行一致等。总之,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也就是精神的培养。这种教育应把人文教育与自然科学的教育相结合,它是一种广义的文化教育,是整个人的教育,是一种最广泛意义上的教育。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是“归属于所有人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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