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为绳墨 助为初心
专栏律师 李玉红
这是我多年前参与的一个真实案例,这些年来我一直都会讲给正在婚姻矛盾中的当事人听,我希望以此能够善意提醒到大家,理性应对婚姻问题,妥善对待离婚。
还记得那年的6月3日,刚吃完午饭,我在重庆的律师好友刚子给我打来电话,说马上到成都了,我问他过来办案子么?他说不是,是于静住院了,于静的爸爸给他打了电话,让他过来看望。
说起于静,其实我之前并不认识她。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的第二天,刚子给我打来电话,说让我和他的好朋友于静,一起去重庆躲躲地震,然后刚子把我的电话给了于静,让于静与我联系。
随后,我们多次通话,听得出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子,但最终因为我们的时间不能统一,没能一起去重庆。之后,也没有再联系与见面。
刚子当天到了成都,我约了刚子晚上一起吃饭。下班后,我去于静住院的医院接刚子,计划顺道去看看于静。我到医院后停好车,刚子给我打电话说你不用来看于静了,咱们见面再说。
“太惨了!太惨了!”这是刚子见到我说的第一句话。
原来,刚子过来并不是看望正在住院的于静,而是在医院的太平间看到了早已冰冷的于静。
于静31岁,与丈夫高强都是第二次婚姻,结婚不到半年,夫妻关系开始恶化。于静容易生气,一生气就不理会高强,而高强又总是要求于静将事情说清楚,不说就动手殴打。
由此一来,于静承受不了高强的喋喋不休,更承受不了高频的家庭暴力,一个人搬了出来,与同事合租在外,并且换掉了手机号码。高强找不到于静,就到于静父母家里去闹腾,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于静的手机号码。高强开始不分昼夜地给于静打电话、发信息,一会儿承认错误,一会儿又劝于静回家,一会儿恐吓,一会儿要求见面,各种方式都用了起来。
而于静呢?或许早就对高强死心了,就是不见面,要么不接电话不回信息,要么在电话里和高强争执。
据于静的同住好友回忆,事发前几天,于静与高强在电话里大吵起来,高强要求见面,并恐吓一旦找到于静就与她同归于尽,于静则愤怒地回执:“有本事你就来啊!我不怕你!”
事发当天早晨7点左右,于静与同住好友刚刚起床,就有人敲门。同住好友打开房门,只见高强手提明晃晃的菜刀,愤怒地说:“你给老子出去,我要和于静解决点事情。”
同住好友见状便拿着手机迅速下楼,并拨打110。当她走到3楼时,就听见租住的6楼房屋内发出了于静的惨叫声,她又迅速地拨打了120。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于静已经倒在了血泊中,高强卧坐在旁边,沾满鲜血的菜刀掉在地上。120赶到后,于静还有微弱的生命体征,在送往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后经法医查看,于静身体被砍伤28处,右手臂的肱骨几乎被砍断,颈部动脉被砍断。
这是一起典型的由婚姻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的案例,因婚姻当事人应对婚姻问题的方式不当而最终酿成了惨剧。
我国《婚姻法》对于结婚、婚内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离婚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对于不同的婚姻问题所应对的方式方法是无法穷尽的。婚姻问题说小了是夫妻双方的问题,说大一点是两个家庭的问题,再大一点就是社会问题。
现实中,有太多的婚姻问题出现后,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日积月累便成了不可跨越的鸿沟,不仅伤害到夫妻双方的情感,还影响到子女成长、双方亲属的关系等等。
婚姻问题就如同一个人生病了,首先应当弄清是什么病,其次得明白吃什么药才可以恢复,另外还得弄清是什么原因导致生病以预防不会再次生病。若是不闻不问,或者胡乱吃药,不仅治不好病,还可能加重病情,反而让身体遭受更加严重的损伤。
婚姻问题也是如此,夫妻双方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理性的认知,分清各自在婚姻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承担,不躲避、不逃避,围着解决婚姻问题而共同想办法,出主意。
于静与高强的案例可以看得出,他们二人在出现婚姻问题后选择的是躲避、纠缠的方式,而没有理性地应对。
可能有人会说:“我与他(她)根本没法沟通!”我想告诉你,如果你能用当初谈恋爱的那种情怀来解决婚姻问题,有耐心、有换位思考,婚姻问题已经解决掉大半。至于最终是否走向离婚,这个决定权都在于夫妻双方。但无论哪种解决婚姻问题的方式,切记,尊重对方,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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