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行为规范是一定要建立的,可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我们为什么会觉得内疚呢?不敢管,生怕孩子哭了,生怕是我们惹得孩子不高兴……我们的责任仅仅是为了让孩子高兴吗?
妈妈管孩子会不会让孩子不高兴?
吉诺特博士讲过一句发人深省的话,他说:“认真想一想,作为父母,我们的责任仅仅是为了让孩子高兴吗?不是,我们的责任是让孩子更好地长大成人。”看到这句话,让人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确实,我们为人父母,并不应该一直要求自己没有原则地满足孩子,让孩子高兴,而是要培养他们成人。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该管束的时候就必须要管。
孩子会不会因为妈妈管他而不再爱妈妈了?
父母认为爱和管教不能并存的想法是不对的。他建议,父母应该从孩子七八个月大的时候开始,始终如一地设立界限,并且这种界限反映了父母和孩子之间合理的权利分配,当孩子学习到自己不能为所欲为时,孩子会感受到父母全部的爱。
感受和行为是两回事
儿子因为妈妈关电视不高兴了,妈妈可以理解、接纳他的感受,但是不能接纳他的行为。不需要内疚,妈妈要把感受和行为这两码事分开。
妈妈可以跟孩子说:“你是不是还想看电视?不能看电视你很失望吧?(理解孩子的感受)可是,现在是上学时间,你必须去上学。妈妈也要去上班,不然我们都要迟到了。”(不接纳孩子继续看电视的行为)
这就是在让孩子明白,规矩就是规矩,不管你高兴不高兴,都必须遵守规矩。
所以,父母必须克服自己的内疚感,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受到孩子情绪的控制。
这件事说起来很有道理,很容易,但是大多数父母做起来却非常难。这和我们传统的观念有关。我们会认为:作为关心孩子的父母,孩子高兴的时候和他们一起高兴;孩子难过的时候和他们一起难过。我们常常觉得在孩子不高兴的时候,自己微笑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们觉得这是自己不关心孩子的一种表现。
现在,我要向父母传达一个新观念:父母可以接受和理解孩子的感受,但不一定要受他们的影响。这不妨碍我们成为好父母。
爱,不会因为正确的管束而减少
早上,爸爸在看报纸。他放下报纸去拿牛奶,一转身,报纸被12 个月大的孩子撕破了。这个时候,爸爸要不要管他?而如果他要用手指去捅电插座呢?
我想,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去制止。然而报纸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大问题,撕报纸不危险,还锻炼小肌肉呢,不管也没什么吧?
不,两件事都要管。
一岁多的孩子都爱撕纸,但是我们得让他明白,哪些可以撕,哪些不可以撕。宝宝撕坏了爸爸看的报纸,是侵犯了爸爸的权利。
如果这些小事不制止,宝宝就会慢慢无视他人的权利,只关注自己的权利,认为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自己比任何人都重要。这样的宝宝不愿意配合父母,会常常发脾气,很容易变得不可爱。而习惯遵守基本平等规则的孩子,更愿意和父母合作,他们知道爱的意义,他们所感受到的爱并不会因为受到管教而减少。
(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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