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1周,在海淀医院产检正常。
2019年8月20日,孕妇自感胎动减少入海淀医院检查,海淀医院以羊水过多安排入院,当日下午做了两次胎心监护,显示结果均不好(胎心率110左右,无反应型,基线无变异)。
21日早晨六点,海淀医院第三次胎心监护,显示胎心已停,胎儿已亡。此时距离上一次胎心监护已超过12小时。海淀医院甚至不知道孩子胎心什么时候停止的,更未采取任何急救措施。
事件发生后,家属6次找到海淀医院交涉,海淀医院拒不承认有错,也不回答为何超过12小时未做胎心监护。
9月27日,家属向医院通报了尸检结果:孩子因脐带扭转导致缺氧,最终致呼吸循环衰竭而亡。
10月9日,海淀医院第一次主动约见家属,称医院有错,但是有何错、多大错,海淀医院拒不回答。医患办负责人称“或许是件好事,因为早产儿不健康”。
预产期本在今年国庆节附近,家属甚至给孩子取名小国庆,可是他却未能等到国庆。
范兰新律师“医院会通过延期手术、再次手术等方式来掩盖医疗行为真相。最为严重的事情是针对产科的医疗纠纷案件,由于现行法律规定胎死腹中是没有死亡赔偿金的,如果出来还有呼吸,心跳,即便很短暂的时间,在赔偿项目中就可以增加死亡赔偿金这一项。这一项的赔偿数额,依据现在的标准,高达80万元左右。因此,有时候,医护人员发现胎儿出生后存活的概率不高或者会遗留严重的后遗症,有些医院会故意拖延分娩时机,让本来心率不好的胎儿处于长时间的缺氧状态等,直到B超确诊胎死宫内后,才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