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母介绍,去年3月15日,乐乐在北大第一医院妇产科出生。出生后右臂不能抬起。此后通过拍X光片,发现右锁骨骨折,至今仍未痊愈。他们认为,医院在接生过程中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万元。
北大第一医院表示,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医学常规,乐乐的骨折结果是产妇分娩时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医疗发展水平是有限的,不能因为患者不能接受某个现象就认为医院有过错。
“孩子是顺产,体重也正常。”乐乐的母亲说,分娩前医院没有告知他们锁骨骨折是并发症。
医院表示,乐乐的母亲住院后,医院的告知书都已经清楚地告知接生可能的并发症,包括锁骨骨折在内,乐乐的母亲已签字,只是她忘记了。
庭审中,医院申请医疗鉴定,法院还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