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独生子女证。如果生育完一个宝宝以后,不打算再生育子女,可以办理。
1. 由女方到所在单位( 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 经双方单位( 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 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需携带户口簿、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乡( 镇) 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15 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 附户口簿复印件)。
3. 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30 天内审批完毕。对于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给独生子女证。来自树友小小爪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