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经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男女双方彼此满意,同时也得到双方家长的同意,俩人的关系就要向深一层发展,谈到结婚的问题,并为此开始紧张地准备。由于双方生活环境、文化修养、经济状况、审美观点等存在着较大的差别,所以在为布置新房、购买家具等物品、婚礼的形式等方面会发生分歧。有时甚至会因此而产生很大矛盾,影响双方感情,在情绪激动不理智时说出绝情话,为婚后的生活投下一层阴影,或者为此而分手,给终生带来遗憾。为了避免这种不愉快发生在婚期临近时,作为男方要注意以下几点:
(1)在对待购买什么样的家具、窗帘、地毯,把房间布置成什么样等问题上,求同存异,尽量满足女方的愿望。一般来说,女方在这些方面有一定专长,也比较有兴趣,她在征求男方意见时,希望听到的是赞同。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并不是征求意见,而是拍板订钉。了解了这一点,男方在这个问题上就要超脱些。
(2)如果女方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从小养尊处优,而男方相对差些,这时对女方提出的一些铺张的作法,男方要耐心说服,把自己的经济情况讲明白,量力而行。万不可简单粗暴地拒绝,更不可为此伤女方的心。一般情况,女方还是通情达理的,只要讲明白道理,女方会听从劝说的。
(3)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女方对此一般比较重视,全身心地投入到准备工作中,精力、体力消耗都很大。此时男方要体贴女方,对女方随便说几句不受听的话也不要斤斤计较,扩大事端。
(4)一旦双方产生矛盾,要本着尽快和好的原则,男方主动做些自我批评,互相沟通一下感情及想法,消除矛盾和误会。此时千万不要将双方家人牵入,否则事情会更糟。如果确有必要请家长帮助,要礼貌、平静地说明原因,不可出言不逊,激化矛盾。
(5)通过婚前准备,确实发现女方与自己生活方式无法统一,性格不合,生活在一起不会长久;或女方爱慕虚荣胜于爱自己等,可以冷静地向女方提出,实在不行可以分手。对于已领结婚证而尚未举行婚礼未同居的,则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协议或由法院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