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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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指国家根据人民利益和国民经济发展状况, 制定人口增长规划;人民按此要求,结合自己的意愿和条件,合理安排结婚、生育时间,并采用科学方法避孕或绝育,做到有计划地生育子女。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底子薄,科学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曾一度忽视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人口增长比例与国民经济发展极不协调。人口数量的无节制增长,一方面给国家带来沉重负担,每年的国民收入很大一部分被新增人口消耗掉,严重妨碍了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另一方面妇女生育过多、过密,体力、精力、养分消耗就大,造成身体衰弱,影响胎儿的发育和对孩子的抚养,家庭经济状况往往较差。因此,实行有计划地生育,不仅有利于国民经济有计划发展,而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是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子孙后代的健康、幸福的利国利民的基本国策,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基本权利。
计划生育包括两方面的内容: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