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失误所致事故
分析:有的是因为不具备接送资格的未成年人接送幼儿所致事故;有的是因教师提前放学,未等家长来接所致事故;有的是家长未与老师交接所致;有的是家长对接送孩子不重视所致事故。大部分案例都是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致使接送孩子失误酿成事故。
对策: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幼儿接送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园与家长要签定关于接送方面的协议,包括幼儿接送的固定地点,固定接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接送人)、接送时间段、如何交接等。
6、幼儿园组织外出活动引发的事故
分析: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幼儿到了新的场所,接触的环境、人和活动内容都是新鲜的,情绪容易兴奋;如果再加上组织不够严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对策:《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首先,幼儿园必须考虑园外活动是否符合幼儿安全和卫生的要求,严禁参加可能危及幼儿人身安全的劳动、体育运动、商业宣传等活动;其次,幼儿园一定要事先做实地考察,并与合作单位取得联系,互相沟通活动方案,甚至进行细节推敲,尽可能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制定《外出活动意外事故预案》,按相关规定租乘交通工具,将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安全保护职责;再次,活动前和活动中,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如遵守交通规则、不单独行动、不触摸危险设施、不吃陌生人食品等,减少来自幼儿自身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三、小结
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错综复杂的,其预防对策也应因事而异、应时而异,应人而异。本研究仅限于对已收集的具有典型性的、影响较大的案例作粗浅的归类分析,并列举了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本研究,能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起到一定的警示和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