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张淑侠在庭上表示“认罪伏法”,但有罪判决的做出还需要基于严密的证据链。在量刑上,类似多次拐卖儿童的犯罪一旦坐实,很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处罚。
随后的2014年1月6日,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