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讲一星期的日子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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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是杜尔的日子。“是的,这一天就是我!”星期二说。“我开始工作。我把麦尔库尔的翅膀系在商人的鞋上,到工厂去看看轮子是不是上好了油,在转动。我认为裁缝应该坐在案板旁边,铺路工人应该在街上。每个人应该做自己应做的工作,我关心大家的事情,因为我穿一套警察的制服,把我自己叫做巡警日。如果你觉得我这话说得不好听,那么请你去找一个会说得更好听的人吧!”“现在我来了!”星期三说。“我站在一星期的中间。德国人把我叫做中星起先生。我在店铺里像一个店员;我是一星期所有了不起的日子中的一朵花。如果我们在一起开步走,那么我前面有三天,后面也有三天,好像他们就是我的仪仗队似的。我不得不认为我是一星其中最了不起的一天!”
星期四到来了;他穿着一身铜匠的工作服,同时带着一把鎯头和铜壶——这是他贵族出身的标记。“我的出身最高贵!”他说,“我既是异教徒,同时又很神圣。我的名字在北国是源出于多尔;在南方是源出于丘必特。他们都会打雷和闪电,这个家族现在仍然还保留着这套本领。” 于是他敲敲铜壶,表示他出身的高贵。
星期五来了,穿得像一个年轻的姑娘。她把自己叫做佛列娅;有时为了换换口味,也叫维纳斯——这要看她所在的那个国家的语言而定(注:星期五是从北欧神话中爱情之神——同时也是一个最美丽的女神——佛列的名字转化出来的。因此星期五在北欧是一星其中最幸运的一个日子。在罗马神话中爱情之神是维纳斯,因此星期五也跟“维纳斯”有字源的联系。)。她说她平时是一个心脾气和的人,不过她今天却有点放肆,因为这是一个闰日——这一天给妇女带来自由,因为依照习惯,她在这天可以向人求婚,而不必等人向她求婚(注:这儿作者在弄文字游戏。星期五中的Ere跟另一个字的Eri的发音相似。Eri在丹麦文中当名词用是“自由”的意思,当动词用是“求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