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岁为第二反抗期,又称危险期。在这个时期,孩子对母亲唠叨的管束和父亲呆板的说教深为反感。因为,此期的孩子已经进入青春发育期,突出表现是具有逐渐增长的成熟意识,但又社会经验不足。个体的长大和生理的渐逐成熟,使孩子认为自己已是大人了,但心理上,又摆脱不了孩子的习惯和幼稚行为。这种不和谐的矛盾使孩子产生了心理上的“自我不协调”的冲突,潜意识地憎恨自己的软弱和无能,进而仇视父母的管束。表现为情绪急躁,有时非常自信,有时却非常自卑。有时莫明其妙向父母发脾气,做什么事我行我素,不原意与父母商量,富于冲动和冒险性,用反抗来探索自己的价值与力量。这种情绪的变化正好反映了他们认识上的不足,如处理不当,极易导致各种心理障碍,严重的会离家出走,甚至自杀等。
因此父母应更加慎重,多想办法与孩子沟通思想与感情,做到既是孩子的父母,又是他们的朋友,决不能简单地压制。父母可以帮助他们选择好的朋友,同时注意青春期与异性交往的问题,既不能管制,也不能放纵,而要正确地加以引导。儿童少年的反抗性是正常的心理发展过程,并不是坏事。这种反抗是青少年人格第二次诞生时的阵痛,是既想脱离父母,又舍不得脱离的矛盾心理状态。如果父母横加干涉,孩子会更起劲地“反抗”;反之,在父母的冷处理下,孩子却会悄悄地向你请教。因此,做父母的要善于利用孩子的反抗与服从、自主与依赖的矛盾心理,因势利导,让孩子顺利度过“第二反抗期”,这对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成材都大有益处。
据跟踪对比研究:高反抗孩子中84%的人意志坚强,有主见;低反抗孩子中只有26%的人才具备这种能力,而大多数不能独立承担任务,做事不果断。父母应当认识到:子女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追求和希望,不能将自己的好恶强加给子女。这样同时减轻了父母和孩子的心理压力,使子女可以花更多的精力去寻找自己的追求,取得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