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去年老公弟媳妇生小孩我们给了2000元,他们在湖北我们在内蒙,因为远我没去,公公送的婆婆去给弟媳妇伺候月子,我们婆婆2000元让他给弟媳妇,今年因为那边热弟媳妇要带孩子回来家里比较凉快,因为没见过她的小孩,见面要给钱吗,婆婆说最少一千,我不想给,我怀孕他一个电话都没有,更别说别的了,弟媳妇坐月子小孩的被子褥子都是我买的,冬天又买的毛毯和一些东西给邮过去的,他们结婚我和老公更是忙里忙外的帮忙,我怀孕一个电话都没有啊,他怀孕那会我们是一星期一个电话,我不是小气,可是回来就回来吧,给买几身小孩的衣服不就行了为啥还要给钱。是不是我想的不对呢。宝妈们我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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