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特别是孕8周前)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因为这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除非阴道流血及腹痛者(需排除异常妊娠,如宫外孕、葡萄胎、稽留流产)、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停经时间不清,根据症状、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一般在孕10~13周检查较为合适。 孕中、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但整个孕期做B超最好不要超过以下3次: 第一次: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脊柱、心脏、肺、胃肠、双肾、膀胱、外生殖器、四肢。此时胎儿四肢舒展,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最佳时期。 第二次:孕24~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心脏,可发现鼻唇部、心脏的畸形情况。 第三次:足月妊娠(孕37~41周)。此时需注重胎位、脐带、羊水、胎盘分期、估计胎儿大小,脐带的血流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给临床医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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