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培训机构的老师,曾在14年11月初因不满学校待遇等各方面提出过辞职,但校长没有答应,婉言相劝想留住我,让我再考虑一番再做决定,(当时也是心里很纠结毕竟家不是本地的,父母一直希望我回老家上班,以后孩子也有人照顾)但是11月中旬查出来自己怀孕了,和老公商量等生下孩子以后再回老家吧,这件事还没来得及再给校长说明。今天没想到校长告诉我,如果想在学校接着干的话必须要签五年合同(学校刚开始签3年合同,三年过后签5年合同,我是3月18号到期,如果签的话每月必须从工资里扣除一半左右的保证金,保证五年之内不离职,不续签的话合同到期就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交保险金,让我离开)听后觉得校长太没有人情味了,在学校都干三年了,看我怀孕就要撵我走,有没有宝妈遭遇过此事的,帮我支支招,如果有认识这方面律师的也麻烦给介绍咨询一下!谢谢大家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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