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性朋友,说不上是什么样的闺蜜。她结婚让我当的伴娘,去她老家我连同行的几个女朋友一起出的车票,以为会报销呢,婚礼结束后让我自己坐公交走的,我红包给了八百,我结婚她两口子来还了我八百,我几年不见面的发小都一人给了一千。用的着我的时候都好,用不着我的时候不理我。我临来台湾待产前给她两瓶台湾带回的叶酸综合维他命,放在我妈那里让她去拿,人民币两三百了也是,她空手去拿的,也不说给我妈买个水果意思意思。她引产是因为女孩,想接着要属猴的儿子,所以我就把叶酸给她了。她第一胎是女孩,我给了她五百,转账,没请客。我生完回去之后要不要请客?她说等我回去请我吃饭,可是她给我红包请客肯定我付钱的。如果是别人真不在乎这点钱,对她想断了这个情谊了,不想吃亏了。不知道怎么办。。我在想如果拿她引产我见她不吉利这个事当借口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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