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爸爸和我说,老弟交了个女朋友了,是离过婚,还有两个孩子了,老爸强烈反对,叫我劝劝弟。 个人意见是谈谈可以,就是别结婚,不过是我亲弟弟,我是决对不支持他们的。原因1.就算孩子归她前夫管,肯定是要扶养费的,若那天想孩子又接来养,我弟的负担就重了。 2.这女孩和我弟都是95年的,这么年轻就两个孩子,不能说女孩不好,但也不是俭点的人,生了还全部不要监护权,一定是个狠心的妈妈。 3.整个家族没有人取过离过婚又带孩子的女人,我弟开先例,他人定看笑话,我爸妈脸没处放。 声明不是看不起离过婚的女人,只是论到自家亲弟弟,我觉得他没必要找那女孩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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