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网友在网上发帖称,因为公婆买房要给女儿留房间,便有了很多感触想法。由于房屋拆迁,网友一家开始筹划买房,公婆说买个4房的,一家三代一起住。钱的话是把家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拆迁款占大头,剩下的小部分由我们小的背房贷,名字写我们的。公婆的意思是其中一个房间要专门留给大姑子,她和孩子经常要回娘家住。 作为儿媳的网友听了就不愿意了,她的理由是: 1、跟公婆一起住,已经不容易了。 2、并不想把房子给特定的人住,当作客房更好。 3、孩子长大后需要有单独睡觉的卧室,而且大姑子对于这个家只是个“客人”罢了,并不是这个家的一份子,没有要给留房间的这个道理。
压根就不能这样分配,再好的人,儿媳公婆大姑子小姑子一大堆人住一起也能乱套。父母的房子是父母的,孩子的是孩子的,宁可拿着拆迁款买两套小点的也不能买一套大的那么多人住,没矛盾才怪。
虽然我远嫁了,两三年才回去一趟,但是娘家还留有我自己的房间,上次回去人家都说女儿不能在娘家过年,我说那去住宾馆吧,我爸说不用他不讲究这个,我说那以后我弟娶老婆了我就不能回来过年了,我爸说房子是他盖的谁也没权利让我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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