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前,曾跟着一个老板工作了4年,他自己成立了好多公司,在财务室里当打杂工,由于上班自由所以一干就是4年,我是在17年9月开始休产假,到至今没去上班。可以说是已经口头离职了,最近几天突然听说老板被抓了是刑事责任,我突然想起来之前他打官司i或者是干嘛都会让我送材料,所以进出都是有用身份证的,这样会不会对我有影响啊?还有公司成立,到税务去办事所留的联系方式是自己的号码,因为当时还没有给员工号码用,所以办事留电话号码有些是私人的号码,还有一些是存在贷款跟方面的资料也是自己帮着财务一起准备的,具体账目是实还是虚伪就不知道,因为财务报表是由会计准备的,我只是负责公司的基本材料跟一些房产租赁合同之类的。如果老板被追究责任起来,我也会跟着被追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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