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前,公司以我隐瞒已婚和怀孕为由,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且还要求我赔偿2万块的违约金,这事难道真的是我咎由自取吗?
我和老公是大学同学,大学刚毕业那年夏天,我们就领了结婚证,但因为家里母亲的身体不好,就一直没有举行仪式,去应聘的时候,每次人事问我是否结婚的时候,我都会如实告知情况,可谁知道就是因为我这个“已婚”的身份,被很多心仪的单位拒之门外。
后来去一家公司应聘,为了减少麻烦,也可以说是不想再重蹈覆辙吧,就在招聘表上写了自己的未婚,其实也算吧,毕竟还没有举行结婚仪式。面试时,人事问我近期是否有结婚的打算,并表示这个岗位他们更倾向于男孩子或者短期内没有结婚打算的女孩子,当时我求职心切,告诉她我近期并没有这个打算。
三天后我接到了入职通知,满心欢喜,处处碰壁的我深知这份工作的来之不易,所以上班后我都是兢兢业业的,服从领导的一切安排,有时候还会主动承担我能力范围的事情,这些领导都是看在眼里的,由于我工作出色,领导破例提前帮我转正,就这样我成为了正式员工。
可戏剧性的是。入职后的半年后我被检查出了怀孕,本想拿掉孩子,但老公和公婆强烈反对,都说让我把工作辞了,安心在家养胎,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而且很有发展前途,就这样放弃有点不甘心,所以我想着把这事先隐瞒下来,反正刚查出来,还不显,等时机成熟了,我再跟公司解释。
因为怀孕前期,为了保证胎儿的健康,要做的检查比较多,所以我常常找借口请假,担心以后孩子没母乳喝,就向身边生过孩子的同事打听,什么牌子的奶粉好,大多数推荐我喝国产的人之初奶粉。可能是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吧,被上级领导察觉到了异常,把我叫到办公室去来了场简单粗暴的对话,她问我是不是怀孕了,我虽然极力否认,但她还是认定我就是怀孕了。
跟她谈完话的第三天,我被人事通知去办理离职手续,我猜是那个领导告的密,他早就想把我挤走了,可能是听风声说我有可能会代替她做主管这个位子,所以平时他也盯我盯得紧,一直在抓我把柄,这下让他逮住机会了。
公司指责我故意隐瞒婚姻状况的行为属于欺诈,所以认定我们的合同是无效的,更郁闷的是,还要求我赔偿2万块的违约金。
我知道隐瞒结婚证这件事是我的不对,可女性有自由结婚和怀孕的权利啊,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难道公司可以拿我未告知已领取结婚证和后期不可控的情况下怀孕,这件事来作为解聘的条件吗?公司有权利这样做吗?难道我真的要赔偿这笔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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