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结婚证,他要明年六月份才可以和我领证。结婚的时候没问他要车要房,家里就一间平房,我就要了30万彩礼钱,寻思以后能在外面买房。现在我公公婆婆要我把这三十万拿出来在厦门买房,房价那么高,他们还不肯帮我付点,叫我们俩自己承担,我都没说什么,我就要求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什么都没有,还让我出钱,最起码给我一点保障吧,结果没一个同意的,直接替我做了决定,妈的,气死我了。各位宝妈,你们认为我应该同意买这房吗?假如买了,我和我老公没领结婚证,房产上面写的还是他的名字,那以后领了结婚证,这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是男方拥有的,麻烦各位宝妈给我分析分析。谢谢
彩礼是给你的,这钱到你手里就是你的了,不是从他们手里拿出来的钱他们说了就算的,想想对吗?房子你同意买,同意出这笔钱房子名字必须是你的否则就不买你和老公自己商量,他爸妈别管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