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在对方所在地提交离婚诉状 其后,对方以在外地有事和在外面收账为由,拖延不出面,法院传票不能交给他。 最后一次见孩子是十月初,当时他和他妈还有幺妈来我所在的城市看孩子,说要把孩子带回去耍,爷爷想孩子了。可是他却在地下停车场不出来,我和我妈还单纯地把孩子交给了他们。结果等我们去看孩子时,他对我们一家人破口大骂,还把孩子送回了***娘家。第二天,他妈却说带孩子出去,手机没电了。谎话连篇。 律师说,只要我能把他约出来,然后悄悄通知庭长和他,他们就当面交给他,拍照取证。证明他收了传票,法院就可以在他不出庭的情况下判决。 宝妈们,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的呢?希望你们给出建议。我已经两个月没有看到孩子了,哪怕是照片也没有。现在身体也不好,心好累。希望能看到的宝妈们给出宝贵建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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