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婆确实没有义务带大孙子孙女,在儿子媳妇都活着的情况下。 但是,作为祖孙关系的他们是有血缘关系的,是血亲,如果公婆各方面条件允许,从道义上也应该帮忙照顾下自己的孙子孙女,就算看在自己儿子的份上也不能置之不理吧!老人想不想帮忙带自己的孙子孙女,其实和媳妇关系不大,全看他们怎么对待自己的儿子,如果他们爱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儿子有需要他们帮助,他们能帮就会帮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不帮儿子的忙,是他们不够爱自己的儿子,当然了,爱不爱是情感问题,无关义务。 公婆与儿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非法定的义务,媳妇应该给公婆养老的前提是公婆对媳妇有所付出.不然一切全看人家出于真心的选择,不得违背人性去强求! 孙子孙女有血缘关系老人都不肯照顾,媳妇没血缘关系凭什么照顾公婆?如果公婆作为长辈无视亲情只顾自己,凭什么要求媳妇无私地对一个无恩无德的长辈付出?多三活了几十年还要一个晚辈给作榜样,丢人不? 2、媳妇没有义务为公婆养老,即媳妇对公婆没有赡养义务。 说媳妇有义务养老的都是封建社会的遗老,拉低女性地位的帮凶.若有一天她们做了婆婆无非也是去祸害别人家的闺女,可悲! 法律没有规定,就是不做强制要求,可以自由选择。有位姐妹说的好:“ 单方面强调媳妇对公婆的义务,其实是中国古代男权社会强加于女性的强盗规则。时光前进到现代文明社会,虽然中国离发达国家的理念还有很大差距,现代女性,应该努力争取平等地位。能争取一分平等,便争取一分。凭什么公婆这个身份凌架于法律公平之之上?不管他们如何对待媳妇,没有付出过,媳妇都必须赡养,视同自己父母,不干就要受到钱责?就因为这个强盗逻辑,很多公婆把自己当媳妇的领导,任意妄为。” 如果从道义上讲,先有施恩,然后才有回报。我不知道所谓的孝敬公婆的定义从哪里得来的?我只听说过孝敬父母。道德规定依照的也是因果关系,孝敬的“因”是生育养育之恩情,“果”就是就生育养育之恩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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