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散步时被突然冲出的送快递的电动三轮车撞到在地,当时好怕宝宝会没了,等救护车来的20分钟感觉世界都黑暗了,去医院检查还好没见红,做b超医生说目前看来宝宝没事,而我被撞是后脑勺,当即有大人拳头那么大的包,医生说建议做ct,但是这个对孩子影响太大,不做又怕大人脑部有血肿,不及时处理可能内出血。我怕伤害到宝宝没做。另外身上多处擦伤,浑身骨头都痛。我本来在上班,这几天就暂时休息几天了。我想问的是,公安局判对方全责,那到时我们去解决事情的时候应该要求哪些赔偿?是就检查的费用吗,可是检查由于是孕妇,该检查的东西都没能检查,就一个b超和救护车的200元,请求懂法律的教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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