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们,有没有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怀孕十三周多时去医院建档,买了一年多社保(含生育险),挂号时没有居住地社区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所以不能用社保记账,产检医生让先检查自费,说现在都得自费后再去社保局报销,当时由于孕周超过12周了,没二话,立马自费一千多抽血化验,过后几天内就把计划生育证明补办好了,再次去医院检查,之前在孕妇手册上的无证改为了计生证明已验,之后去了趟社保局,社保局人说那笔产检费用不能报销,可是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说医院可以给予退回,请问有没有姐妹们有过这类似的问题,怎么处理的?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