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士之前,很欢喜。
一直想和丈夫儿女双全的她,终于如愿以偿怀上二胎。一家人早早地就为二胎宝宝的到来做准备。
A女士近来,不欢喜了。
工作几年的她,突然被公司要求辞退。因为上司明白,二胎宝宝的到来会让他的员工频繁请假,孕后也很久不能来上班,对公司来说是损失。
A女士慌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会是那位A女士吗?
今天我就说说,女职工怀孕遭辞退,该怎么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开开心心迎接新生宝宝。

敲黑板你应该知道:

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5个月工资)

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

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保护自己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所以宝妈怀孕期间的检查时间也算是工作时间噢,不要怕请假而不去检查

)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若发现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宝妈们也不能坐以待毙: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顺应国家政策,我发现保护女职工的法律非常全面,所以请利益受到损害的宝妈们也不要放弃维权,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新生宝宝一个美好的出生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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