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嫁的,也是一个残疾人,在我们地方结婚都很早,那个时候自己太小了,不懂事就嫁给一个比自己大15岁的人,离开父母跟他来到他家,在一起四年一直没有孩子,后来医院检查是他的问题,就商量去领养一个女儿,从包了女儿回来,他就跟我分开睡了,不是说女人没那个就不不能过,七年都没在一起,后来孩子也大了,他什么事情都做不了主,都是他哥跟他嫂子说的算,他赚的钱也给他嫂子帮他拿,时间长了也天天吵架,吵到离婚,我要跟他离婚,他同意了,他嫂子叫他跟我要三万块钱的孩子抚养费,我是一个残疾人,不能上班去哪里拿那么多钱给他,跟他在一起也十年,他在城里也有房子,也有四五万块钱,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他能跟我离婚,他都不愿意,一气之下我只好离家出走了,出来就不打算回去了,去年认识我现在的男朋友,我跟他一样大,虽然说我是残疾人,他是正常人,他从来没嫌弃我是残疾人,等我很好,什么都不让我做,现在怀孕快八个月了,孩子出生没有户口,我打电话回去想好好的跟他说,他家人说,我太狠心了,连女儿的不要了,我不是不要女儿,她不是我生的,我带了她七年,从来没有离开我,我就想,我才28,我老公都四十多了,而且他也不会生,女儿跟着他在城市里上学,学校也是我找的,不是说很好还是不错的,想一想为了孩子的将来,才把孩子给他,我想等我这边生完,离我出来的时间也是两年了,去起诉离婚,如果他要我出孩子的抚养费,我应不应该跟他分家厂,还有我一个外地的去他们地方起诉,我会不会输啊,好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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