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对儿童期骨的亚健康没有判断标准,因此不利于骨保健工作的开展。对于这种情况的认识,需要有一个从认识到再认识的过程。事实上儿童期营养性佝偻病已经造成了骨骼的损伤,因此参考亚临床型佝偻病诊断参考标准。对在生长发育期的儿童有反复呼吸道或消化道感染及不明原因的乏力、行走不稳、容易摔倒、关节痛、腿痛、龋齿并伴有夜惊、多汗、烦躁不安等表现者应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 所有对象应首先在1986年卫生部发布的佝偻病简易诊断标准的原则下,详细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在此基础上参考下列标准评定。 1.凡有可疑VD缺乏病史、可疑症状或可疑体征而体弱多病者,经BALP测定>200-250U/L,25-(OH)D3降低,或经骨密度测定有骨量减少者,可判定为亚临床型佝偻病或骨的亚健康。 2.如无可疑VD缺乏史或可疑症状、体征,而体弱多病,BALP测定>200-250U/L者,25-(OH)D3降低,或经骨密度测定有骨量减少者,包括上述患儿,腕骨x线摄片长骨干骺端有佝偻病样骨改变,或用VD而25-(OH)D3<17ng/ml(8uglml,40nmol/L)者亦可疑为亚临床型佝偻病或骨的亚健康,如有因夹杂征或并发症掩盖其症状、体征、生化检验结果时应排除其他原因,按x线特征结合临床及生化改变,分期、分度,判定为临床型佝偻病,但应动态观察查找病因。 3.所有检查对象首先应在1986年卫生部颁发“佝偻病简易诊断标准”的基础上作详细病史询问,仔细体格检查,参照上述标准评定。凡列入亚临床型佝偻病或骨骼亚健康的病儿均应作为预防对象,按佝偻病防治方案给予干预,(包括应用VD和钙剂及其它营养素,加强体育锻炼,多做户外活动)并动态观察。 4.经干预后一个月: (1)BALP<200U/L,25-(OH)D3回升,应根据当时气候条件,的情停用药物干预或改用预防量及一般干预措施。 (2)如BALP仍在200-250UlL,25-(OH)D3仍降低,或经骨密度测定还有骨量减少者,应分析有无其它微量元素如铁、锌、硒、铜或维生素E、C、K、A等的缺乏,或其它因素如肝、肾疾病、贫血、肥胖等影响。应仔细分析,分别处理。经针对性治疗,或VD及钙干预后,病情继续发展,还应警惕抗D性佝偻病或其它遗传性疾病,需作相应疾病的各项检查,切勿盲目应用维生素D,延误治疗,防止维生素D过量或中毒。 (3)如观察一个月后BALP反有上升趋势,25-(OH)D3继续降低,骨密度测定有骨量继续减少者,应警惕肝、肾疾病或其它抗D性佝偻病或遗传性疾病,作相应疾病的各项检查,明确诊断,切忌盲目、滥用维生素D,谨防过量或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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