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宝宝去年3月16出生的,在广州出生的,本来打算让婆婆过完元宵节再过来照顾我做月子,可是小叔子说过年不想回家,让他们到广州来过年,只到4月27才一起回的老家,公婆足足住了两个半月了,他们从老家带了些菜和肉,刚来时用了两三天他们的钱,之后的生活费用都是我们给的。 回老家办满月酒老公给了三千,礼是他们收,只把我娘家送的给了我,公公说我今年在家,所以给我,不然不给,我娘家有什么事的都是我办礼什么的,他们不管。 办满月酒时都是我和老公办的礼品去娘家接客,宝宝第一次去外婆家和亲戚家也是我自己办礼品去的,现在他们要提前给宝宝做周岁生日,老公不在家,我娘家的又是我自己办礼品去接客,他们不管。 当然这次的酒席钱也是我们出,已经给他们了,他们收礼,各位亲说说这礼金应该谁收比较合理?
地方风俗吧,我这边酒席妈妈请客妈妈出钱,收的钱全给我儿子,婆婆请客的也是婆婆出钱,收的钱也得给我儿子,因为那是给我儿子的红包。他们不会要的。还礼还是他们还,除非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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