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结婚前公婆给老公付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老公的名,老公说结了婚把我名字也加上,我当时也没想多,心想无所谓,反正跟的是这个人。。就在去年过年我们打算结婚,然后我跟他要了10万彩礼,包含三金还有媒婆钱都在里面。也不知道是他父母天天在他面前唠叨还是他自己不舍得,当时为这个彩礼钱吵了也闹了,两家都很不愉快,其实在老家十万根本不算什么,别人都是要二十万,不过到最后还是拿了10万,加上我妈给的5万,存了13万 2万放着我们花。然后结婚后一个月我怀孕了,就没上班,老公上班每个月工资要房贷两千多,剩下的随便花一下也没剩多少。跟公婆一起住,我做饭都是我拿钱买菜,还给他们买水果,好吃的给他们吃。但是公婆很不领情,天天对我冷这个脸。有时候公婆老是在我面前说他为我们结婚操了多大心,花了多少多少钱,没有直接说出来要我把彩礼钱拿出来,意思就是让我给新房装修买家具,说别人家的媳妇就是那样。这个时候我想起来老公结婚前说房产证要写我的名,后面我就问他写不写,他去找公婆商量了,回来说写不了我的名,反正就是各种借口加不上我的名,我心想房产证没我名我就不把彩礼拿出来,在这个家他们都把我当外人,什么都不跟我商量,做什么都是背着我,现在有了孩子,公婆对我还是那样。我以后是不可能再把我的彩礼拿出来给他们花一分!今天吵架闹离婚我老公说彩礼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我必须得拿出来,我没权利把彩礼钱独占,在咱们南阳真有这样的规矩吗?如果真是这样也太不公平了。一旦离婚女方是最吃亏的。
这老公太过分,我觉得我未来老公也好不到哪里去了,现在我要考虑结不结婚了,就算结我也打算把那钱存我爸妈那只拿一部分出来,免得以后出现你这情况,现在想嫁个好人家怎么这么难咯,嫁过去对咱好就算经济条件差点都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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