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对他们无语了,你老公什么态度,有你的钱竟然不加你的名字,给他们来点硬的,这件事如果就这么样了,以后让你退让的事会更多的
树友u63103656:
因为我老公他妈妈说加上我的名字要多花30万元的过户费,其实他妈妈在我们结婚前一天就公证为我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了,她担心以后万一离婚我会争他们家房产,更无语的是那个房子当时法院拍卖,所以要求全款一次性付清,所以其中有一部分是他妈妈在外面借的,现在要我和我老公各自贷款50万元并非是直接用于偿还这所房子的贷款,而是用于他妈妈偿还她之前欠朋友的钱和用于投资她其他地方的房产(比如有的地皮要盖房子。有的房子需要装修)我咨询过律师了,不管我还不还房贷,或者无论我还了多少,最后如果离婚或者出现任何意外,这所房子始终跟我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法院至多能让我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我婚内还过房贷,然后清算我一共还了多少就退还给我多少钱,而并非是用房产来补偿,一个平方我都分不到的,法院只认房产证上面的名字,并且是房产证的制证日期是在我们领结婚证的前几天,是属于我老公的个人婚前财产。